各院(系)、各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团省委联合宣传部、省教育工委等部门,共同开展第十二届“‘中国梦·青年志’——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”主题宣传活动,动员全身广大青年聚焦身边人、身边事,争做好青年、学习好青年。现将校内推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本次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》和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大力挖掘、选树、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,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、报告宣讲、产品传播等形式,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、互动性和实践性,用人、真事、真情激励全省青少年以奋发向上、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。
二、参与条件
本次推选面向全校师生,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、广泛性和代表性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个人推选要求
1.思想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能够自觉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年龄要求:在18至35周岁之间(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)的在陕西定居(学习、工作)的青年。
3.勤于学习,善于创造,甘于奉献,个人事迹突出,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项。
4.遵纪守法、品德高尚、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社会影响。
具体标准如下:
(1)爱岗敬业好青年:具有高尚职业道德,热爱本职工作,艰苦奋斗,勤恳奉献,锐意进取,争创一流,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,弘扬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。
(2)创新创业好青年:富有开拓精神,勇于创新创造,积极追求卓越,在科学发明、技术创新、节能创效、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,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
(3)勤学上进好青年:勤于学习、积极思考、善于钻研,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,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,在学科竞赛、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中学生。
(4)乡村振兴好青年: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,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,在巩固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奋斗拼搏、建功立业、做出积极贡献。
(5)崇德守信好青年:道德情操高尚,积极传承文明家风、弘扬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尊敬长辈,爱护子女,关爱亲人;热心公益,志愿奉献,见义勇为,乐于助人;遵守社会公约,诚信为本,言而有信,在生产经营、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,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。
(6)平安正义好青年:在危机来临的关键时刻或日常工作中一身正气,机智勇敢地伸张正义,依法维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及安全。
(7)文化传承好青年:能够坚定文化自信,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;积极保护、研究、传承、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;通过文学创作、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。
(二)集体推选要求
1.思想要求: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。
2.年龄结构要求:成员以18至35周岁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,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%。
3.事迹要求:
(1)集体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,在业务工作中表现出色,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(2)工作质量高,成果突出,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,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,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(3)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得到同行的认可和尊重,能够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,推动行业的进步。
(4)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,关注社会热点问题,为解决社会问题贡献力量。
(5)形成具有特色的团队文化,能够激发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,注重团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,不断丰富和完善团队文化内涵。
(6)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无违法违规行为,诚实守信,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。
(7)在重要领域建设、重点工程项目、助力乡村振兴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、处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,取得突出业绩。
(三)不予推荐情况
1.正处级(含)以上公务员;
2.已获省级及以上“青年五四奖章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陕西好青年”等荣誉的个人和集体;
3.有违法犯罪经历和处于党纪政纪影响期的个人;
4.有不良社会声誉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个人或集体;
5.各级团组织、团属社会组织(含协会);
6.以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整体名义申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组织推荐
1.完善申报材料。所有申报个人或集体均要提交申报表纸质版(附件1或附件2);候选人(集体)详细文字材料(2000字)、候选人(集体)所获荣誉证书、候选人(集体)所获媒体报道链接等个人身份及荣誉佐证材料,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。
2.严格申报流程。申报的个人和集体须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,校团委组织审核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推荐。
3.把握时间节点。申报材料电子版要在8月28日前发送至nwutwxcb@126.com,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。
(二)个人自荐
在团省委官网(www.sxgqt.org.cn)及华商网“陕西好青年”开通端口,由符合条件的青年个人或集体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,申报时需归口省教育团工委。由省教育团工委负责对系统内自荐个人或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给出审核意见。推荐名额不限。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2日17时。申报系统操作见附件3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校团委。
联系人:朱梦鹤 联系电话:88308862
校团委
2024年8月20日
附件1: “‘中国梦·青年志’——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”申报表(个人).docx
附件2: “‘中国梦·青年志’——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”申报表(集体).docx
附件3: “‘中国梦·青年志’——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”自荐操作流程.docx